寄件者: 林郁海 
主旨: 當兵現形記修訂版(23~25)



二十三、        新訓中心之站衛兵



新訓中心的衛兵任務,名義上是實習性質,而實際上已正式為老兵分
攤勤務,不管在中心受訓時實習衛兵或下部隊後正式勤務,站衛兵的
內幕都是見不得光的!大概在受訓第五週起,新兵每晚都會分配到一
個時段的衛兵,必須站兩個小時。記得有一天,我輪到的衛兵時間是
凌晨2:00到4:00,在1:45左右,五、六個同時段的新兵排好隊伍,等
一位從別的連隊來的班長帶我們出發,沿路到某個崗哨就留下一名新
兵,被留下的新兵就和一位陌生的學長一起站衛兵。

我大概在第三個崗哨被留下,隊伍離去之後,學長就說:「你在這邊
站好,學長到那邊去(手指著一個角落),要是那邊(手指著另一方
向)有人過來,你要趕快過來叫我;這麼簡單的事應該會吧!」我大
聲答:「是!」(已經染上軍人習氣),他接著說:「你要是太『白
目 』給我亂跑或者打瞌睡,就會很死得很慘知道嗎?我一樣答:
「是!」。

大約站了45分鐘左右有人來了,我就去叫學長,原來來的人叫做「查
哨官」,在查哨官接近時我就喊:「站住!口令!誰?」(勤務前已
經教過我們,問口令的講法。口令的格式為:『陳大砲.到鳳山打
水』,每天都會更換;當衛兵問「誰?」時,來人要回答『陳大
砲』,接著衛兵再問「幹什麼?」,來人則回答『到鳳山打水』;但
除非這個查哨官是菜鳥,否則才懶得跟你對台詞;但對衛兵而言,如
果不這麼問,就會被當成「搞不清楚狀況的天兵」)查哨官並不回口
令,揮揮手表示「免了」(聽說以前在金門前線,問口令要是對方答
不出來,是可以格殺勿論的說,反正知道「軍隊裡誰都可以『明
混』,而衛兵只能『暗混』」就對了),然後在查哨簿簽了名就到下
一個崗哨去了。

我一開始就知道那個學長八成是到牆角睡覺,但實際上更誇張,當我
去叫他時看到他慌慌張張收拾地上的報紙,然後將報紙塞到一個隱蔽
處,動作已十分熟練。

如果有人問我站衛兵的心得,坦白說表面上是保衛營區的安全,實質
上則是由新兵來保衛老兵免於被抓到「衛兵失職」的模樣。


二十四、        新兵小細節



各位知道嗎?新兵是不能「散步」的,新兵必須「走路小跑步」,就
是不管上廁所或到任何地方都必須「小跑步」,連靜下來走路的資格
都沒有(當然,沒有長官在場的時候可以)。

還有,新兵「不准講理由」,舉前面拿槍必須照編號的例子來說,如
果9號的槍已先被人拿走,所以9號兵當然拿不到該編號的槍,而必須
被處罰,這時如果9號要辯駁就會觸犯「不准講理由」的規定。

新兵對長官說話都要先說「報告某某(長官的階級或職銜)」,接著
再說「新兵戰士某某某(自己的姓名)」,然後才能說出報告的內
容。當你不再是新兵的時候,則可以免掉「新兵戰士某某某」這句;
如果已經是老兵,則連「報告某某」都可以省去,但僅限於跟你認識
的長官。所以嚴格說來「新兵」跟「奴隸」是同義詞。



二十五、        發餉



記得第一次在軍隊裡領薪水,是1987年的4月初,記得那天發餉的時
間是早上8:00,步隊排好隊伍像點名一樣,一個個唱名並發給信封
袋,袋裡裝有現金,包括零頭硬幣一元不少,當時新兵(二等兵)
一個月的薪餉約2000元台幣,因為三月份我們只當半個月的兵,所
以只領了1000元左右;目前軍隊已改用郵局存摺轉帳,士兵的薪餉差
不多在6000元左右(外島還有加給,約3000元),十多年來除了交通
運輸費用上漲以外,民生物資因量產、競爭、開放進口……等因素反
倒比以前便宜;我當新兵的時候薪餉是不夠開銷的,後來升了士官
(5000元左右)才勉強剩一點錢,現在的阿兵哥比起我們當年,在各
方面都幸福多了。